大连安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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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标志的设置方式及有关规定:
公路交通标志的支持方式分四种:(1)柱式(包括单柱式和双柱式);(2)悬臂式;(3)门式;(4)附着式。
公路标志设置的有关规定:
柱式标志内缘距路面(或路肩)不得小于25厘米,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0~250厘米。
悬臂式标志的下缘距路面的高度,一、二级公路净高为5米,三、四级公路净高为4.5米。标柱内缘距路面(或路肩)不得小于25厘米。
门式标志的设置规定与悬臂式标志相同。
附着式标志的设置规定与柱式标志相同。
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、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,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。
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、图案、尺寸、设置、构造、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,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。
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,按GB/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,见附录A(标准的附录)。
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、正确、工整。根据需要,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。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,地名用汉语拼音,专用名词用英文。
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,应有衬底色。衬底色规定为:警告标志黄色,禁令标志白色,指示标志蓝色,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,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。
警告标志:警告车辆、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。
禁令标志:禁止或限制车辆、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。
指示标志:指示车辆、行人行进的标志。
指路标志:传递道路方向、地点、距离信息的标志。
旅游区标志:提供旅游景点方向、距离的标志。
道路施工安全标志: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