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安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人:唐经理
手机:13840839689
座机:0411-82741757
网址:www.sdtyjzzs.com
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8号安达大厦乙座1107室
标志标线信号灯警告标志:通常为等边三角形(或菱形),黄(白)底黑(红)边,黑色(或深蓝色)图案。用于警告驾驶人员注意前方路段存在的危险和必须采取的措施。如预告交叉口、道路转弯、铁路道口、易滑路段、可能落石路段、不平路面、合流交通等。
蓝(绿)底白字和白色图案。用于指示市镇村的境界,目的地的方向、距离,高速公路的出入口、服务区和著名地点所在等,并沿途进行各种导向。如国道编号、里程碑、百米桩、分界碑、指路牌、地名牌,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、加油站、修理站、停车场等的指示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。
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。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、箭头、文字、立面标记、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。
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。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,也可单独使用。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;没有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,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,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;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;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。没有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,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,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; 向左转弯时,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。转弯时开启转向灯,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。